校内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教育部、北京市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一)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电子礼品卡;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八)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
(九)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做到“六个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教育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关键节点的提醒教育,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节俭廉洁过节。
四、纪委畅通监督渠道,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收到群众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的举报,应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纪委将从严执纪监督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监督举报电话:51688039、51688571
电子邮箱:jwjcc@bjtu.edu.cn
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