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的要求,现就我校节日期间强化纪律、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
5.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9.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纪律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守住行为底线;要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各单位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单位收到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问题的举报,应及时上报学校纪检部门。纪委将从严执纪监督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51688039、51688571
电子邮箱:jwjcc@bjtu.edu.cn
附件:
1.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北京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