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北京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崔宣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4月28日晚,崔宣带领管廊处全体干部接受某公司宴请,用餐花费人民币2503元。用餐期间,崔宣等人收受该公司人员赠送的茶叶,相关费用均由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担。崔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团委干部刘晓旸弄虚作假、虚构用餐名目,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吃喝,虚构“志愿服务”“篮球赛”等名目公款报销餐费。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刘晓旸多次违规报销团委活动用餐费用,多次以虚增用餐人数方式超标准报销误餐费用。上述违规公款报销餐费累计人民币2.1万余元。刘晓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京能集团下属漳山发电公司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李兴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李兴平分别于2020年春节、中秋节,2021年春节前,收受某银行支行(漳山发电公司在该支行开设对公账户)行长赠送的“鼠年压岁金”、手链、“牛年压岁金”等礼品。李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通州区张家湾镇原副镇长高龙川对“大棚房”清理整治腾退土地管控不力,致使土地被非法占用问题。2020年3月至8月,高龙川在任张家湾镇副镇长,分管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镇集体土地联营公司北京漕运城投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漕运城投公司”)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漕运城投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大棚房”清理整治腾退土地管控不力,对相关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将位于张家湾镇小耕垡村的“大棚房”清理整治腾退土地出租给某仓储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已发现的该仓储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制止,致使出现新生在施违法建设,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高龙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能源科科长金海涛违规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问题。2020年7月,金海涛未按照《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审核换发许可证需提交的各项材料,仅根据有关机构出具的综合评价报告,审批同意向北京兴农液化气有限公司换发2020年《燃气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据此开展燃气经营活动,并违规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造成不良影响。金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四风”问题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有的甚至隐形变异,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代表,均已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四风”问题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做到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部署,坚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不折不扣地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地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加强教育提醒,早敲常敲“警钟”。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严守纪律要求;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抵制餐饮浪费、铺张奢侈行为,严格家教家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餐饮浪费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及时通报曝光;紧盯“四风”新动向,注意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严防“节日腐败”。要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贯通起来,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推动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来源: 北京市纪委监委